一、依據臺南市政府政風處 107 年 6 月 15 日南市政預字第 1070675813 號書函轉法務部廉政署 107 年 6 月 11 日廉防字第 10705005610 號函,及本局「107 年度廉政工作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為提升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清廉形象,將市府「清廉勤政、傳承創新」之施政理念,傳播至各角落,特規劃 107 年度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之端午節廉政宣導活動,期能使同仁明瞭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立法精神、條文內涵及登錄程序,並宣導相關廉政法規,進而樹立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優良廉政形象。
三、本次宣導舉辦方式如下:
(一)活動期間:即日起至 6 月 22 日止。
(二)執行方式:
1 、請參考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「107 年度端午節廉政宣導小叮嚀」(附件一),於端午節期間,以公文、會議、製作標語、海報或電子郵件(賀卡)等多元方式,向同仁、民眾積極宣導「應對進退均有據,利害關係要迴避,請託關說要思考,廉潔自持最重要」、「不送禮、不受禮等廉潔觀念」,並說明「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」及「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」相關規定。
2 、加強各類宣導作為,期能透過新聞媒體(如:報紙、有線電視頻道、 LED 跑馬燈)強化宣導效力,使民眾瞭解洽辦公務時,不必存有送禮、邀宴、關說等陋習,以導正社會不良積習惡風。
3 、跳脫既有宣導模式,以「跨域整合、建構廉能」方式,以創新思維、多元宣導方式執行本計畫,俾利跨大宣導成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