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白河區大竹國小 103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暨 2688 專案教師甄選簡章
一、依據:國民教育法、師資培育法、教師法、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辦理。
二、資格:
(一)具有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者。
(二)具教育部或臺南市政府核可之支援教師認證。
三、上課期間:自 103年 9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6 月 30 日止。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,若聘任期間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,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,經教評會決議後,即解聘不任用。)
四、待遇:依實際上課節數核實發給鐘點費(如獲聘為 2688專案教師每節鐘點費鐘點費 260元或 320元之領取資格,以市府教育局最新規定及本校所獲補助經費情形為準),其他一般專業相關科系畢業及擔任管控、鐘點代課教師者每節鐘點費 260元,勞保、勞退、二代健保依規定按月繳納。
五、徵選之教學科目與節數:
(一)科目:
1.藝術與人文-表演藝術教師(律動教學)
2.藝術與人文-視覺藝術教師(美勞相關課程)
3.中高年級書法課程教師
4.生活、健康與體育課程教師。
(詳細上課時間及節數待市府核定後決定,並請應聘者註明可教學科目,方便排課。)
(二)節數:錄取教師之每週實際授課科目節數及時間,依學校需求及錄取人員個人專長排定後再行通知。
六、以上鐘點代課教師暨 2688專案教師錄取人員應依學校實際需要調配節數,並積極配合校務需要協助參加校內外比賽和教學成果發表等活動
七、報名方式:
(一)請符合資格之意者請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,並將報名表(附於簡章後)、履歷表、身分證影本、最高學歷影本、資格證書(含教師證、支援教師認證、修畢國小教育學程或大學學歷)等影本,於 103 年 7 月 30 日(星期三)中午 12 時前寄達或親自送到本校教導處收,凡報名者寄送之相關資料恕不退件。
(二)地址: 732臺南市白河區大竹里 3 號 教導處
(三)電話: 06-6842408分機 12 教導處蔡和憲主任。
八、甄選方式:
採書面審查方式,應徵人員經本校教評會書面審核擇優錄取進行面談後,將以電話通知任用並公告。錄取名單經教評會確認後公告於本校網站,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;亦仍歡迎您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;有意願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者請註明許可時間。
九、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,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以解聘。
(一)【教師法】第 14條第一項各款情事者。
(二)【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】第 31條及第 33 條各款情事者。
(三)已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之察覺期、輔導期或評議期者。
(四)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。
十、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,歡迎意者來電指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