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7 月 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073541 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宣導對象為國小六年級、國中七年級與八年級學生,而宣導內容配合學校既有活動,搭配「最珍貴的寶物」宣導影片及相關宣導媒材進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宣導,期六年級至八年級學生了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之精神。
三、「最珍貴的寶物」宣導影片係由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協助製作,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將提供國民中小學各一片影片光碟,另電子檔並置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網站(http://12basic.edu.tw/index.php),由各校自行下載運用。
四、本案宣導時間訂於 104 年 9 月 1 日(星期二)至 104 年 10 月 31 日(星期六)止,各國民中小學應於 104 年 11 月 16 日(星期一)前至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宣導工作網站(http://210.71.166.207/iQUESTIONARY/)填報辦理成果(包括時間、場次、參與學生數等),俾利掌握執行績效